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怎样领受圣餐

浏览:     发表时间:2016-03-12 22:31:27

  圣餐既是这样重要,它的意义又是这样丰富,神的每一个儿女都应“常常”和“按理”领受圣餐,因为这是圣经对我们的要求。

(一)常常领受
  主曾经在设立圣餐的时候说,“你们要常常这样行”(“每逢”在原文有“常常”的意思)(林前11:26),说明圣餐是要经常领受的。使徒时代的教会虔守使徒的教训,每次聚会均以领受圣餐为高峰。新约时代的教会也无不遵守这个礼,有的是每主日都举行,有的是一个月举行一次。我们如果能从“圣事观”的高度来认识圣餐的重要性,就一定会重视这个圣礼,并常常领受。

(二)按理领受
  圣餐既是主亲自设立的圣礼,因此对待它就必须十分郑重。经上说:“所以无论何人,不按理吃主的饼、喝主的杯,就是干犯主的身、主的血了。人应当自己省察,然后吃这饼、喝这杯。因为人吃喝,若不分辨是主的身体,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。”(林前“:27— 29)在这里,保罗提出了领受圣餐的两个原则:一是“按理”,二是“省察”。

  “按理”是指“凡事都要规规矩矩地按着次序行”(林前14:40)。领受圣餐也有规矩。

  1.什么人可以施行圣餐?这个问题,我在前面已经讲过。既然圣餐是一种圣礼,大多数教会都认为必须由有圣职的同工来主持。

  2.这个圣礼应该在什么场合中举行?这个圣礼必须是在教会聚会时举行,而不是个人独自守的。因为只有大家集合在一起,才能达到“表明”的意义。当然,在特殊情况下,如信徒生病无法行动时,牧师或者长老可以到他的家中,甚至在他的床前为他举行,但也必须有几个人同领。

  3.什么人可以领受圣餐?主耶稣教训人要常常领受圣餐,但这话不是对一般的世人说的,而只是对信徒说的。因此领受圣餐的人,必须具备三个条件:(甲)重生的。(乙)受过洗(浸)礼的。(丙)有正当行为的。关于需要停止圣餐的不正当行为,根据圣经所载。大约有下列四个方面:(甲)不道德的行为(林前5:1—13)。 (乙)不遵守基督之吩咐(帖后3:6、11、14)。(丙)主张和传讲异端(多3:10,徒20:30)。(丁)在教会中提倡分裂的(罗16:17)。当然,以上所提到的,有些可以通过省察,认罪,对付清楚后仍可参加主的圣餐。但如果严重行为不端或传讲异端,就应由教会决定停止圣餐。

  4.应采取什么方式领受?有些重仪文的圣餐礼,其内容就是领受圣餐,一般不讲道,信徒领受饼和杯时,走到台前去,由主礼人亲自发给,信徒则跪着恭敬领受。现在一般教会是把圣餐礼放在崇拜和讲道后举行,这时不领受圣餐者应该离堂。圣餐的仪式虽然简单,但必须十分隆重。领受的方式可以站着领也可以坐着领。我个人认为,为表示郑重起见,当饼和杯由长老、执事或堂委传递到信徒时,最好起立接受,然后可以坐下来,在座位上默默地祷告感谢。等全部发齐后,然后大家一起站立领受。剩余的饼和酒,不要随便处理。

  “省察”是指在领受圣餐前。个人在身、心、灵各方面的准备。教会要举行圣餐礼,必须在早一个主日向众弟兄姊妹们报告,以便让信徒有所准备。而其中最重要的准备就是“省察”。对于这个问题,保罗是说得很严肃的,他说“人应当自己省察,然后吃这饼、喝这杯。因为人吃喝,若不分辨是主的身体,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”。“省察”就是省察自己有没有亏欠主、亏欠人的地方;有没有犯了罪因没有对付清楚而未蒙主赦免的事。神的儿女应该省察,看是不是带着一颗清洁的心来记念他;是不是心清手洁地来领受;是不是配与主一同坐席。哥林多人既然纷争结党,彼此之间很可能有怨恨的罪藏于心里,互不饶恕,而又一同来吃主的晚餐。这样的领受和记念,不但无益,反而招损。主为我们死,是要我们与神和好,与人和睦;我们来记念主的时候,是否已经与神、与人都和好了,没有亏欠了呢?我们的一举一动是否都能与蒙召的恩相称呢?我们是否已真正做到荣神益人呢?我们应该先省察,然后才吃饼、喝杯。

  我知道有些虔诚的基督徒,每逢领受圣餐前,他们不但心灵上做好准备,还沐浴洁身,穿戴得整整齐齐。我认为这些虽然是外表的事,但却说明这些弟兄妹妹对圣餐的重视,是值得效法的。我们都知道逾越节前有一个“除酵节”,以色列人在这个节日,要吃无酵饼。在逾越节筵席上的饼也是没有酵的。“酵”在属灵的意义上常代表罪,信徒在领受圣餐前必须要“除酵”,除去心中一切“恶毒邪恶的酵”,然后才能与主一同坐席,享受主藉着圣餐所赐给信徒的莫大灵恩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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